浙江在线9月1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沈烨婷)今年嘉兴楼市可谓“风起云涌”:五县两区全面限购、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缴存公积金、二手房或将全部网签……

  而说到买房,对于众多市民而言,公积金圆了他们的购房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也自然成了大家热切关心的问题。

  9月11日下午,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第三届四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除了通报了今年1—8月份全市住房公积金、房地产市场等运行情况,还审议通过了两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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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将有新调整:

  一、简化租赁商品房提取手续

  提取限额由2015年的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700元/月

  二、规范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反复交易的提取行为

  凡职工购买自住产权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所购住房在一年内可以提取一次,如该住房在一年内已有提取记录的,不允许再次以相同理由提取(职工配偶或子女、父母除外)。

  此外,嘉兴市还将新增两家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分别是:浙商银行和华夏银行。

  小编从嘉兴住房公积金网获悉,截止8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人数24171人,已提前超额完成省建设厅下达嘉兴市住房公积金一类工作目标任务20000人的净增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0.86%。

  今年1—8月,全市公积金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占比最高,达到82.86%,其次是离退休提取和离职提取,分别占9.20%和7.69%。

  但是,其中有一个数据很值得注意,全市公积金提取金额中,用于支付房租的比例非常低,才占提取额的0.18%。

  其实,公积金能用于支付房租在嘉兴早就可行了,但是为什么提取比例这么低?手续复杂可能是一大问题之一。过去,职工租赁商品房后,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不少材料,包括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房租支付凭证、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而且每人提取限额500元/月,很多符合条件提取的职工可能就放弃了。

  而当天审议通过的其中之一就是要简化租赁商品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调整后,提取手续将进行简化,房租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等材料将不再需要提供。

  此外,调整的另一大方面是规范同一套房在一年内反复交易的提取行为。之前,一套房子只要进行了交易,买房人就可以按流程提取公积金。“这样就给人违规恶意套取公积金的机会,公安机关已经查获了相关案件,有人通过一套房产的反复交易为人套取公积金牟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曹静平说。

  其实公积金的政策调整,今年4月,我们也曾经历一回。当时,也有两个重大变化。

  一、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增加“贷款额度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的计算方式,倍数目前按照10倍计算。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贷款期限、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按最低值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存实际贷款额度十分之一的余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余额不得提取使用。

  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提取时其个人公积金账户内需留存12个月的月缴存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2个月的,不能提取。

  有一件事情,小编还要提醒一下!!!

  因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自2017年7月31日至10月8日期间进行改造,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

  缴存单位经办人及缴存职工可前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凌公塘路1683号)四楼公积金窗口或各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42个服务网点“就近跑”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对申请结清纯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前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并提前3个工作日在“嘉兴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