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第一批13个试点城市,包括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和成都。
这是继试点推行租赁住房、购租同权政策之后,又一个发展租赁住房的相关重大政策。此前的租赁房政策主要针对商品房、国有土地,此次发布的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则是将城乡集体用地划进来,扩大了建设租赁住房的土地范围。新政明确以集体存量土地为主,有助于激活集体用地的存量房资源,释放更多租赁住房进入市场,平抑租房市场价格,进而拓展农村收入渠道,提高农村居民平均收入,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可谓是一举多得的好政策。
经过多年的房地产开发,我国商品房存量非常大,但主要用于销售,租赁住房比例太小,无法满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加之住房捆绑了诸多福利政策,市民要想获得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社会福利待遇,前提就是要有住房和户籍,造成绝大部分人都被挤到购房的“独木桥”上,令各地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已经超出大部分人的购买力。政府推行租赁住房政策,是为了平衡住房比例,减轻居民的住房压力,改变房地产发展模式,通过购租同权消减住房捆绑政策,逐步填平社会阶层的福利鸿沟。
按照此前发布的政策范围,市场租赁住房存量不足,政府可控制房源数量太少,难以对租房市场进行有效调控。而购租同权政策激起市民热情,也刺激了租房价格的快速上涨,部分学区房租赁价格飞涨,租户甚至要缴纳天价“占坑费”,令租房市场失去平衡。因此,从平抑租房价格的思路考虑,释放更多的租赁房源,增加供应是最有效的市场措施,这就是利用集体用地发展租赁住房的市场基础。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集体用地一直处于边缘化状态,政府每年要征收大量集体用地,将其卖给房地产开发商,但村民从中获益较小,心里很是不满,引发大量的征地冲突矛盾。而且,按照此前的土地政策,集体用地没有享受平权,亦是不公平的待遇。新政则给集体用地开了口子,可以与开发商同台竞争,角逐租赁住房市场,成为未来房地产市场新的竞争对手和制衡力量。
目前,各地城市均有数量不等的“小产权房”,一直受制于土地政策无法解决,而新政明确主要开发集体存量土地资源,以此可将“小产权房”合法化,结合购租同权政策,采取长租制模式,释放大量的“小产权房”。如此,不仅可以解决悬置已久的“小产权房”难题,亦可满足部分市民的长期租房需求,并通过增加供给平抑商品房和租房价格,改变房地产持续快速上涨的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