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商务部还将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报告管理制度,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的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为。

  在基础设施、产能和装备、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能源资源、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提出六类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

  推进境外投资立法

  高峰表示,商务部未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境外投资真实性的审查,鼓励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境外投资,坚决遏制虚假、非理性的境外投资行为。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记者,对海外投资的真实性审查是最基本的监管,其主要内容是核实在海外有没有具体的项目,合规性如何等,一般会审查海外投资合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文件。

  “真实性审查并不是要严查对外投资,如果海外投资连这些基本文件都不具备,那么(项目本身)不是虚假就是盲目的。”白明说。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所长梁桂宁此前告诉记者,去年底开始,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局四部门就加强了对外投资的监管。

  “比如,在备案过程中需要办理承诺书等手续,承诺书会明确提出,你的对外投资应该是真实的、合规的。通过类似的手段以及审核的手段能够有效地遏制一些非理性、非主业的对外投资,也可以避免快进快出现象的发生。”梁桂宁表示。

  根据商务部数据,今年1-7月,我国境内投资者累计实现投资572亿美元,同比下降44.3%,非理性对外投资得到进一步有效遏制。

  下一步,商务部深入推进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坚持三个“不动摇”,即坚持对外开放的战略方向不动摇,坚持推进“走出去”战略不动摇,坚持防范境外投资风险的原则不动摇。此外,将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企业境外投资行稳致远,确保“一带一路”建设顺利推进,确保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白明指出,三个“不动摇”与三个“确保”都强调了风险与安全。域外投资和利用外资不同,其可控性较差,也容易出现盲点,或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产生冲突,处理问题、防范风险的成本较高。

  高峰表示,未来将加强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的监管,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适时启动境外投资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企业规范健康地“走出去”。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白明表示,在对外投资监管方面尚没有采取这种方式,适时启动这一抽查方式无疑意味着对海外投资监管的加强。

  商务部还提出将积极推进境外投资立法。白明表示,中国暂时还没有境外投资法,只有一些条例和目录,“之前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状态,如今石头摸得差不多了,应该考虑走向法治化。”

  对外投资行业结构优化

  高峰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报告管理制度,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的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为。

  过去在投资的产业指导上主要是四大类: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此后中国大力推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负面清单主要是公布禁止类产业,其他行业都属允许类,但是负面清单无法体现哪些是鼓励发展的。‘鼓励发展+负面清单’则相当于一个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对于海外投资具有更强的引导作用。”白明分析说。

  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将按照“积极鼓励、适度限制、严格禁止”的原则对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实施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合理把握境外投资方向和重点。

  指导意见在基础设施、产能和装备、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能源资源、农业、服务业等方面提出六类鼓励开展的境外投资。

  关于限制类境外投资,上述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境外投资出现非理性倾向,部分企业频频出手、大额收购,引起市场和舆论广泛关注。指导意见将此类境外投资纳入限制类,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实行核准管理,就是为了强化政府的政策引导,提示企业审慎参与。此外,指导意见对使用落后生产设备以及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做出明确限制。

  今年对外投资的行业结构正在持续优化。商务部数据显示,前7月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投资同比分别下降81.2%和79.1%,仅占同期对外投资总额的2%和1%。对外投资主要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分别为28.7%、 18.4%、12.9%和11.2%。

  1-7月,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的50个国家有新增投资,合计76.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13.4%,比去年同期增加5.7个百分点。

  白明表示,中国支持对外开放、支持“走出去”的战略方面并没有改变。未来中国将更加强调高水平的“走出去”,这种高水平主要体现在扩大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产业链、提高话语权、保证经济安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