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对浙江省德清县、温岭市、新昌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备案的复函》,对三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予以备案确认。这标志着德清正式列为备案“考生”,全面拉开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序幕!
目前,德清率先实现省级“森林城镇”全覆盖,8个建制镇全部创建成为省级森林城镇;累计创建市级以上森林村庄116个,覆盖率达到78.4%。
近年来,德清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建设宗旨,积极开展森林城市系列创新活动,大力实施平原绿化、美化彩化建设工程,有力地改善了森林植被质量、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这些年,德清获得了国家级生态县、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模范县、省级森林城市、省“1818”平原绿化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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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以下指标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
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极大地促进了森林资源增长,成为全社会办林业的有效载体。2016年8月,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通知。办法指出,国家林业局批准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后,应当组织有关方面每3年进行复查。截至2017年10月10日,全国共计13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目前,浙江累计创建省级森林城市75个,率先在全国实现省级森林城市县(市、区)全覆盖,累计创建国家森林城市12个,“全国生态文化村”32个,数量均为全国第一。2013年以来,浙江新增平原绿化面积258万亩,平原区域林木覆盖率达到20.01%,建设珍贵彩色森林545.3万亩,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517万亩,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达到4535万亩,占林地的46%。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位居全国前列;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分别比前5年下降了57.0%、67.5%。与此同时,浙江现代林业经济蓬勃发展,全省林业综合产值达5121亿元,其中竹业总产值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