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招商新政十二条” 最高奖励1000万元
导语
“新政十二条”不仅将“三类500强”首次投资项目最高奖励从原有政策的400万元提升到1000万元,新引进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生产型外贸项目也首次被纳入奖励范畴。
12月13日,据长沙发布官微消息,长沙市政府召开《长沙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解读“招商新政十二条”。
“新政十二条”不仅将“三类500强”首次投资项目最高奖励从原有政策的400万元提升到1000万元,新引进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生产型外贸项目也首次被纳入奖励范畴,分别给予最高奖励1000万元和500万元。
“新政十二条”支持供应链精准招商,对成功引进关联企业的原在长主机或配套企业给予奖励。对全市产业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招商项目,将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新政十二条”大胆探索“基金招商”、“中介招商”、“供应链招商”。在基金招商上有新突破,明确鼓励各地依法依规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招商引资。
同时,“新政十二条”对招商项目的统筹推进力度更大,明确对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由市级统筹推进,提升项目洽谈效率。
另外,“1+2+N”先进制造业集群和22条产业链项目是长沙招商主攻方向,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是长沙招商的主要目标,外资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是长沙招商的突破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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