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住在杭州网杭州12月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叶迪) 华夏之心作为未来科技城核心区的红盘,此前备受大家关注。前天,我们口水楼市一周问政里发布了关于华夏之心拒绝公积金贷款的事。

  有人在相关问政平台上咨询为什么华夏之心无法公积金贷款?余杭区公积金分中心给出的答复是土地抵押尚未注销无法落实,存在政策风险,因此没有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而今天,华夏之心官方也针对几个疑问给出了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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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之心沙盘

  针对购房者的几个疑问,小编拿到了华夏之心官方回复,咱们来看一下。

  1、本项目商品房性质为什么勾选了“其他类型商品房”而不是“全装修住宅”?

  答:本项目于2013年拿地开发,根据2016年11月7日推行的《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范,本项目不属于全装修住宅项目,故备案为其他类型商品房。

  此项在上一次合同备案中已经与部分客户代表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商定,并且在我司出具的合同注释说明中明确表示,本项目为精装修住宅。

  2、为什么本项目合同里面没有资金监管账户?

  答:根据《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本项目住宅部分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按照目前政策要求,已经不需要资金监管;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是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方才设立,本项目住宅部分已完成竣备,且商业部分工程建设已经接近收尾,大量投入已经完成,且杭州房地产市场成熟,监管体系完善,客户不必担心。

  3、为什么项目签订的是“预售”合同而不是“现售”合同?

  答:项目13年拿地,因本项目为未来科技城CBD地块,土地转让条件里有涉及自持约定,需持有并引进五星级酒店,持有shopping-mall,为防范建设风险,土地合同中不允许本项目按照拿地时的预售政策进行预售,需竣工备案后销售。而为了适应行业发展,迎合客户需求,打造品质项目,我司选择精装修销售,交付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故签订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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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之心户型图

  4、项目在有土地抵押的情况下怎么保证未来客户能够办理出来房产证?

  答:土地抵押为项目正常的房地产开发行为。对于抵押情况,项目销售中心有相关文件公示。同时对于抵押和解压的情况有明确的合同条款规范。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章第二十一条、房屋交易“(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1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完成房屋交易手续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1.5的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2.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出卖人承诺于该商品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前解除抵押。

  上述合同文本已经约定,出卖人承诺于该商品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前解除抵押。首次登记俗称为“办大证”,根据2001年已经出台,并也已经在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销售行为及交付行为,政策法令均有明确保障,我司最终也将根据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按时按约办理大证,客户不必担心。

  5、项目为什么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答:因竣工备案后无法完成预抵押登记,故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对此本公司深表遗憾,本项目在两次开盘前选房细则里明确公示“本项目恕不接受客户使用公积金贷款”,同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华夏阳光华东区域),项目接待现场(华夏之心售楼处)和开盘现场进行公示和说明。另外在开盘销售现场正式选房前也已经宣读过此项,故所有购买客户均在知悉此项前提后选择购买。

  (来源:华夏之心官方公众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