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夏丹)今年以来,浙江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思路进行楼市调控,效果逐步显现。

  前三季度,从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情况看,今年以来,商品房价格环比先涨后降,价格涨幅在4月份达到0.8%以后逐渐回落,9月份价格环比下降0.1%,为29个月以来首次下降。

  这里有必要普及一下全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的计算方式。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陈敏介绍,它是根据以下统计方法制度计算的,全省环比指数是由11个设区市当月环比指数双加权计算。9月份杭州和宁波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分别占全省销售面积的35.5%和20.0%,金额占全省的51.3%和21.0%。杭州和宁波的价格环比分别下降0.3%和0.1%,对全省价格指数拉动作用非常大,使得全省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0.1%。 

  楼市调控下,全省11个设区市情况不大一样,主要分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受严厉政策调控的杭州市,前9个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是“两涨三平四降”,累计下降0.6%,同比价格涨幅从1月份的27.6%回落至9月份的2.2%;第二层次是宁波和嘉兴等城市,环比价格涨幅收窄,价格累计上涨4.2%和2.6%,9月份同比价格分别上涨6.3%和4.1%,涨幅较1月份回落4.9个百分点和14.3个百分点;第三层次是衢州、绍兴和金华等城市,环比价格呈现补涨态势,累计上涨11.4%、9.0%和8.2%,同比涨幅继续走高,9月份分别上涨11.7%、10.1%和10.9%。11个设区市楼市价格出现分化。 

  二手住宅价格方面,今年以来,全省二手住宅价格呈现持续上涨态势,其中9月份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5%,同比价格涨幅自5月份开始高于新建住宅,其中9月份达9.6%,高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4.5个百分点。11个设区市价格全部上涨,涨幅大的是嘉兴、台州、绍兴和衢州。

  概括起来,前三季度,全省新建商品住宅同比价格快速回落,二手住宅环比价格持续上涨。从当前形势看,在各级政府限购、限价、限售等情况下,四季度我省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将平稳运行。

  房地产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同时又是经济增长的重要产业之一,关联性较广,产业链长。房地产市场有序调整也必然会对经济增长带来一定的影响,据省统计局测算,从今年上半年和前三季度房地产市场的数据看,对GDP增长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太大,影响0.2个百分点,因此对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调控,最终会对经济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