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18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李风 杜柏荣 陈芳)9月12日,宁波市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成功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0亿元。这是今年5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融资试点后,宁波首次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融资试点
据了解,宁波市本批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期限均为5年,涉及市本级和江北、镇海、鄞州三个区,以区为单位将项目集合发行,共分4期,发行总额10亿元。
据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本批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共涉及5个土地储备项目,收储面积合计为137公顷,项目预计总投资82亿元。分配方案为:市本级庄桥区块项目5亿元、江北区铁路北站安置地块项目1亿元、江北区庄桥李家安置房项目1亿元、镇海区汤家河东河西地块项目1亿元、鄞州区钢材市场拆迁项目2亿元。本批债券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相应的土地储备项目,并以对应地块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初以来,宁波市土地市场和房地产调控形势比较严峻,土地储备工作面临较大压力。本次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发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宁波市土地储备筹资压力,将为有效调控和稳定土地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为什么要发行该债券?
2015年以前,地方土地储备资金的来源以银行贷款为主。但2015年起实施的新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应当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以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债。从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土地储备融资需求应当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解决。
全面叫停土地储备贷款融资方式后,各地土地储备筹资难题逐步显现。
2017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确定先从土地储备领域开展试点,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规范土地储备融资行为。
通过这种开“正门”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形式,将用于偿还专项债务的土地储备资产及其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显性化,债券资金由纳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专项用于土地储备业务,从机制上堵住融资平台公司等企业冒用土地储备名义以储备土地进行抵押担保融资的“后门”“歪门”,防范违法违规举债或变相举债、挪用土地储备资金等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