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21日,上海市住建委联合上海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新房及车位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通知》强调,新房及车位销售,实行“一价清”,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包括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如果有未出售的地下车位,一定要租给业主或租房者使用,并且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开发商不能调整地下车位的租赁价格。

  7月21日,上海市住建委联合上海市物价局发布《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新房及车位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新政从7月21日起立即执行。

  《通知》强调,新房及车位销售,实行“一价清”,不能收取任何费用,包括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如果有未出售的地下车位,一定要租给业主或租房者使用,并且在业委会成立之前,开发商不能调整地下车位的租赁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