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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号买房再也不是说说而已,上海市成为继南京之后第二个落实细则的城市。

  7月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下称上海住建委)在官网公示,于6月29日下发《关于贯彻商品住房项目销售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的(包括商品住房预售和现售),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按序购房。

  市场认为,《意见》的规定非常详细,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上海是继南京之后第二个真正落实摇号制度的城市,从内容来看说明当前上海房源依然紧俏,需要通过摇号来规范分配秩序。

  具体而言,《意见》针对的是房产调控期间所有预售和现售的住房;并将全部准售房源纳入排序选房范围,开发商再也不可分批卖房。

  《意见》特意提出,应当对客户进行限购审核,并且明确积累客户入围条件,要求项目的代理销售企业以及其他房产中介员工不得入围。

  不过,戴德梁行助理董事龚敏对财新记者指出,这里还留了一个口子,即没有禁止开发商的员工参与摇号。

  除此之外,按照规定,在开盘日至少10日前,开发商应向公证机关申请选购房屋的摇号排序公正;在开盘日前,在售楼现场公示全部准售房源和已积累客户名单,并向本市相关公证机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体现了信息公开和有效监督的原则,摇号的公证步骤以及公示摇号内容也都利于政策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规定了事后追责措施,一旦各区房管部门发现开发商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列入全市信用管理“黑名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