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在湖北省住建厅获悉,湖北住建、宣传、公安、司法、税务、工商、物价、银监、保监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湖北省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从7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房企违法违规及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大类的30种违法违规行为。
这30种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通过更改认购协议、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商品房预售方案备案为毛坯房的,擅自以全装修商品房的方式销售;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政府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或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等行为。
同时,房产中介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等行为均被纳入整治范围。
此外,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发布未取得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销售广告;在房地产广告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或房产升值和投资回报等行为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
上述湖北九部门要求,各地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建立联合查处机制,对在售楼盘和房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全面巡查,设立投诉举报热线,对巡查发现、群众投诉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严厉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