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鼓励5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据估算,此次降准将释放资金7000亿元。

  加上此次央行再次降准,今年以来,央行已经实施了三次定向降准。第一次是1月25日开始实施的面向普惠金融的定向降准,释放长期流动性约4500亿元。第二次是4月25日实施的定向降准置换9000亿元MLF,同时释放增量资金约4000亿元。央行此前两次定向降准的效果显著,让市场流动性呈合理稳定状态。尤其是第二次定向降准的作用更为明显,部分化解了金融机构因MLF累积而形成的潜在风险。央行当时强调,降准置换MLF属于两种流动性调节工具的替代,银行体系流动性的总量基本没有变化,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取向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