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两会上,南京市代市长蓝绍敏在该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南京要进一步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保证租赁房供地占住房供地比例达到30%以上。

  蓝绍敏在报告中表示:南京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其中对发展租赁房,他强调,南京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保护租赁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支持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同时,优化土地供给结构,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租赁房供地占住房供地比例达到30%以上。

  记者了解到,实际上,南京已连续出台多项针对租赁房的“大动作”。

  今年年初,南京国土局发布2018年第1号土地出让公告,推出的5幅地块均为租赁住宅用地,当地政府预计可建租赁住房38.52万平方米。

  据南京房产局局长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介绍,南京已被确定为国家租赁住房的12个试点城市之一,今年该市共要筹集100万平方米租赁房源。其中包括二类居住用地,也包括原有工业用地等低效用地,还包括办公房、商业用房也会拿出一部分改为租赁房,此外集体土地也可以进行租赁房建设试点。“也欢迎鼓励市民把空房拿出来放到政府官方平台上出租。”

  同时,为了更好监管房屋租赁市场,保证市场健康发展,南京于1月19日成立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对民众担忧的长期租赁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多方保障。

  此外,南京20多家住房租赁试点企业还与工商银行签署了《住房租赁战略合作协议》,计划在未来五年,为南京市各类住房租赁市场参与主体计划提供5000亿意向性综合投融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