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上述论断对我们推进“弹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般说来,“弹性”一词常用于物理学,指物体围绕其固有基准、保持本质特征前提下的可变性。近年来,这一概念被运用于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缓自然灾害等领域,面对现代城市日益脆弱化的现实挑战,“弹性”这个概念也逐渐被运用到城市规划设计与风险管理领域。对此,国际弹性城市联盟将“弹性城市”定义为“城市系统能够消化并吸收外界干扰和灾害,并保持原有的特征、结构和关键功能的能力”。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各自城市规划中都提出了与弹性城市建设相关的内容。国内也有一些城市在尝试推进弹性城市建设,但总体而言,我国对弹性城市建设的探索还处于起步阶段。

  弹性城市应有弹性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系统若能经受住极端事件冲击,就可避免因系统之间相互影响,将极端事件对城市的危害效应降到最小。各地在新区建设与旧城改造过程中,应把基础设施弹性所包含的坚固性和快速性这两个原则贯穿于城市规划设计与建造管理的全过程,让城市拥有强健的“骨骼”。

  弹性城市应有弹性的经济系统。有了弹性的经济系统,城市在面对经济危机、自然灾害、资源衰竭等外来冲击时,就能够把经济损失尽可能减小,并尽可能快地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甚至更好的状态。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结构性失衡,这也往往是很多城市(如老工业基地、资源型城市)经济系统脆弱的症结所在。目前,这些城市应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推动产业结构走出单一路径依赖,加快向创新驱动型转变,让城市经济保持足够活力。

  弹性城市应有弹性的生态系统。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以美索不达米亚、小亚细亚文明的衰灭进行了有力地佐证。城市生态弹性是指城市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自我调节及其抵御外界各种压力和扰动的能力。各地城市建设和改造一定要融入生态理念,坚持减少资源消耗、增加资源的重复使用、资源的循环再生原则,采取多样性和多元化方式,构筑多功能和多用途的城市生态空间。

  弹性城市应有弹性的社会系统。社会弹性是社区或者人群应对由社会、政治和环境变化产生外来压力的能力。应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以及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罗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