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名下继承了一套房产,我们还能申请公租房吗?公司至今仍未兑现提升工资的承诺怎么办?”……近日,越秀区民政局、越秀区人社局、越秀区房管局的主要领导走进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话务现场,倾听市民反映的问题并当场予以反馈。本次共接听市民来电9个,住房问题是市民关注的主要焦点之一。
黎女士为越秀区大东街东华西永胜街的居民,来电反映要申请越秀区公租房。黎女士介绍,家庭经济收入约每月5000元,需要3人居住,共同申请关系为配偶、子女。其个人名下无房产,但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产,面积约24平方米。这套房产原属黎女士丈夫父亲(公公)的单位宿舍,现已转至其丈夫名下,现与两名老人家居住。因此,黎女士希望核实可否以其老人家的名义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主要针对历史租户,申请公租房为解决居住困难。”越秀区房管局局长罗学文在电话中回复,按目前条件,黎女士一家能申请公租房,可向户籍所在街道申请,但有房产的情况对申请公租房则有不利。
罗学文同时提醒说,申请公租房需核对收入、居住情况,符合条件进行轮候。建议市民登录越秀区房管局住房保障办网页咨询。因需了解具体情况,建议黎女士前往吉祥路28号,跟住保科工作人员面对面沟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尽量考虑解决其居住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