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市住建委网站27日消息,近日,长沙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印发《长沙市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摇号具体操作程序》的通知,通知称,自公布之日起,长沙市限购区域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凡累积购房客户大于可供房源的项目,应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通知显示,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应拿出公示后的准售房源进行摇号销售,于摇号3日前在销售现场(售楼部)发布摇号公告。

  摇号完成后,购房人依照排序名单依次选房,并当场签订认购书。选房结束后,编制《购房名册》。该购房名册和对应的认购书报送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部分因放弃选房或未通过购房资格审核而空出的房源,依照候补名单按序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