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记者 钱慧慧 通讯员 虞晓峰)小洪在下沙某中介店租房,通过中介租了一套房子。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中介竟然每个月要赚取500多元的差价。“要不是开发区建设(房管)局房产监察大队检查时发现这家中介存在违法行为,我至今还蒙在鼓里。“小洪说。
今年2月,小洪通过房产中介,租下下沙某小区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房租为4500元/月。小洪看这家中介比较正规,当即支付了三个月租金和房屋押金,共计人民币13500元。
近日,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在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检查时,发现这家店存在出租自己提供经营服务的房屋的行为,涉嫌违法进行中介行为。为此,工作人员立即进行调查。
原来,中介与原房东签订房屋出租托管合同后,再转手将房子以更高的价格租了出去。小洪租的房子,就是其中一套。从合同上看,房东委托价格仅4000元/月,还免除了一个月房租,而中介店租给小洪每个月则要4500块钱。
根据《房地产经济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八、九项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中介不得收取除合法佣金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之后,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对该中介店处以三万元罚款,并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
那么,租房时怎样避免被中介赚走差价?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在通过中介租房时,一定要与真正的房东签定三方合同,甲方是房东,乙方是租客,丙方是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