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朝晖五小区菜场东侧150平方米,以及叶青兜住宅小区一处底层62平方米,合计212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划归下城区个体劳动者协会使用……”近期,下城区委巡视组在入驻某局巡察时,一份1985年的文件内容引起了巡察专员的注意,由此也发现了一处“失踪”了很久的目前地址并不在该区的房产。经过巡察组细致调查,揭开了离奇“失踪”的房产“谜案”,原来自2005年以后,由于当时房产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交接工作不细,加上房产管理混乱,导致该处房产长期处于失管状态,直到本次巡察组进驻。目前,该局已经对房产进行了登记,同时相关“二房东”和现租客也补齐了房租。
巡察的震慑效果强不强,关键看整改。巡察意见反馈后,该局再次对局管房产进行彻底清查,又发现了长期失管的3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58平方米。除了规范房产管理以外,通过巡察问题整改,相关单位分别制定出台了《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慈善爱心家园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26项制度,涉及工程项目、财务管理、食堂管理等多个领域,堵塞了制度漏洞,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反馈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有所回应,巡察整改工作是否有效落实,是检验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志。”下城区委相关负责人说,巡察整改存在的共性问题,更有各单位的个性“病症”。下城区针对各个单位的个性问题,坚持立巡立改和盘点销号整改,及时通报区委有关领导及职能部门,使其了解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建立动态评估、联席会商、验收检查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
此外,下城区委巡察办采取听取汇报、核对问题整改台账、查看档案资料、实地暗访等方式,对巡察反馈意见和边巡边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坚持“三个不放过”,即认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制度不健全不放过,释放出“不是巡察一次就万事大吉”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数据显示,本届下城区委四轮巡察,共发现问题397个,移送问题线索28件,谈话函询7人,问责3人,挽回经济损失9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