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开放申领首日,萧山区市北派出所受理了全区第一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台胞林先生拿到自己的居住证回执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上午8时,家住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台胞林先生来到萧山区市北派出所办证大厅,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填报资料,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申请。5分钟后,就领到了当日第一张台湾居民居住证回执,凭借这张回执单,林先生可以在20个工作日内领到居住证。“没想到萧山公安机关办事效率这么高,”他说,有了这张居住证后,乘坐国内航班可以自助值机,搭乘动车可以刷卡直接进站,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也将更加方便。

  当天,我区全面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受理工作。和林先生一样,不少港澳台同胞都迫不及待地赶在第一天前往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

  据了解,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16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住证。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以及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省内各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办理,20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证件。对个别急需证件的港澳台居民,公安机关将特事特办加急制发证件。

  区台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萧山常住半年以上的台湾居民约有500余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出台,是在一系列惠及港澳台居民政策基础上,推出的又一项便民惠民措施,让港澳台居民在居住地能够实打实地享受到与内地(大陆)居民基本相同的公共服务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