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业主们是有知情权的,但萧山南城嘉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在业主多次要求公布经营性收入无果后,一位“较真”的业主提起诉讼,官司打了两年,最终业主胜诉。

  这位较真的业主姓华,他也是从事物业方面相关工作,因此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权利义务都比较了解。华师傅说,小区2014年10月份交付,收房时他发现小区交付的绿化景观与原先买房时不一样,跟开发商打过官司,后来双方经过协商和平解决了。此后,华师傅将新房装修一新,2015年6月入住。

  “入住后,同年12月我第一次口头通知物业公司的经理,要求张贴经营性收入,但他们没有理会。”华师傅说,“不仅如此,物业公司还很不作为,对于小区需要维修的事项都采用拖延的方式,推说是开发商的遗留问题,但开发商已经交接给物业公司了。”

  2016年3月,小区30多名业主写联名信再次要求物业公司公布经营性收入。同年6月,小区的开发商作为第三方,给物业公司和业主们进行调解,未果。

  2017年,华师傅一纸诉状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列出了十几个诉讼请求。而物业公司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反诉华师傅,要求他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审理后,萧山法院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公司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南城嘉园小区告示栏内公布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在南城嘉园小区告示栏内公布 2016 年上半年至2017 年上半年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收支账目和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及其他设施设备和场地的经营性收入。

  法院判决后,物管称会在小区内进行张贴,但小区业委会向业主咨询时,大家都表示没看到张贴过。华师傅查看监控发现,物管只在小区的宣传橱窗里张贴了一天就撕下来了。于是,华师傅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杭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项目经营收支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区法院于近日前往案涉小区,责成被执行人物业公司继续履行,并由业主共同监督判决履行情况。执行法官还建立了一个“钉钉群”,让物业公司每天上传张贴的照片,证明贴足半个月。

  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半年张贴一次小区的经营性收入,每次张贴期为15天;如果物业公司实在不肯张贴,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