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加快人才集聚,切实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临安区人才专用房申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基本条件
1.人才专用房申购对象为我区企业和教育、卫生系统一线的B、C、D、E类人才及全日制博士、硕士人才。
2.人才专用房申购对象须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与我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且在临安区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含)以上(通过临安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千、省千、杭州市“521”人才除外)。
3.人才专用房申购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且在杭州市范围内3年内无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专用房申购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购人。
二、房源基本情况
本期人才专用房座落于“衣锦人家”小区——位于万马路北延伸段东侧与武肃街南侧,推出房源总数51套,户型主要为三室两厅一厨一卫,面积以115平方米为主(其中有5套为顶楼跃层,面积为172.81—180.26平方米),配备生活保障基本设施。
三、享受面积和销售价格
本期人才专用房享受面积(建筑面积)标准如下:
1.B类人才享受标准为120平方米;
2.C类人才享受标准为110平方米;
3.D类人才、E类人才享受标准为100平方米;
4.其他人才享受标准为90平方米。
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专用房申购条件的,以享受标准高的一方为准。人才专用房建筑面积小于购买人实际享受面积的,不再另行补偿其享受面积不足部分。
本期人才专用房享受面积部分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900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超享受面积部分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200元,并增减楼层、朝向差价计算。各房源房价在选房时予以公布。
四、相关要求
本期人才专用房如上市交易,需参照《临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政函〔2015〕46号)执行,在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后,可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上市交易。土地收益等价款应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住房购买价之间差价的55%向政府补交,原购买时缴交的税费在计算差价时予以扣除。
五、申请审核流程
1.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人依据《临安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8修订版)进行人才分类认定,E类(含)以上人才认定工作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行;全日制博士、硕士人才认定工作通过“杭州市临安区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60.191.23.220/)进行认定。相关材料报送至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地址: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锦南新城文体中心一楼)。
2.提出申请。符合人才专用房申购资格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并在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公示,报送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住建局住保窗口(地址:锦北街道浙皖农贸城农展中心三楼)。申请材料包括:1.《临安区人才专用房申购表》;2.杭州市临安区人才分类认定书;3.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5.申请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6.申请人在所在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通过临安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千、省千、杭州市“521”人才除外)。
3.资格审核。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根据人才专用房申购基本原则、规定条件并结合房源数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核准申购对象。
4.参加选房。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进行摇号产生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选房现场参加选房。选房公告另行公布。
5.办理购房。申购对象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购房协议,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要求
1.申请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14日(共15个工作日)。
2.咨询电话:
①申请报名:0571-2361657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②人才认定:0571-63734350(区人力社保局)
③政策解答:0571-58616808(区委人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