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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李先生购入了城区某热门楼盘一套商品房,当时销售员称精装修交付标准为7000元/平方米。去年10月,开发商通知收房,李先生发现销售时承诺的知名品牌装修材料大多换成了一般品牌,有些材料则选取同品牌低端产品,于是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按承诺装修交付。

  开发商认为,精装修交付是按照购房合同履行的,李先生拒绝收房行为系单方违约。购房合同显示,约定精装修交付标准为3500元/平方米,部分装修材料没有约定品牌,有些没有约定规格型号。基于现实,李先生无奈只得先收房。

  浙江湘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佩杰提醒说,购买精装修交付楼盘应注意以下事项——

  购房前准备。购房者应当了解开发商所宣传的相关卖点,特别是精装修方面的相关宣传和承诺,分清精装修是“买”还是“送”,了解精装修的价格和档次。

  购房期间相关证据保存。购房者应保存好开发商的广告页等宣传资料。对精装修的样板房进行详细拍照和录像,方便时可将业务员的承诺用书面或录音形式固定下来。

  签“精装修”合同时注意细节。合同中的约定是后期维权的最主要依据,应注意如下细节:明确约定的装修金额标准;约定清楚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对于合同约定与广告宣传中有差异的应当向开发商提出,并要求书面的更改和解释;对于交付时房屋应当达到的空气标准等。

  通过“不收房”来要求整改。如果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收房时可委托专业验房师进行验房,在拒绝收房后,应当以书面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不收房的理由并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损失。购买商品房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律调整,购房者对于开发商的欺诈行为,理论上来讲可以适用“退一赔三”原则。而当购房者由于开发商违约等原因拒绝收房时,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赔偿拒绝收房期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