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6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郑希均 通讯员 林媛)好消息!近日,杭州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州市民的生活更有保障了。
根据《通知》,不同区县(市),提高数额不同: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以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1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55元(涨了38元);
临安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涨了80元);
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3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64元(涨了30元)。
此次低保标准调整按不低于上年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测算,是杭州市自年初低保标准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脱钩后,首次实现与全市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
今年起,今后每年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时间统一为7月1日起执行。
来自杭州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5月底,杭州市有低保家庭79056户112808人,发放保障金6924.61万元;有低边家庭25506户55520人,发放低边补助金1050.48万元;有残保对象2530人,发放残保金932.85万元;临时救助家庭达8908户次1197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308.85万元。
如果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下面几个实用信息,供参考——
谁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共同生活的杭州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向哪里提出申请?
应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村(居)委会应当协助其提出申请。
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身份证、申请表(包含承诺书与授权书),杭州市已实现困难群众凭身份证一证办理社会救助申请。申请人须申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确认,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并签署核对授权书,积极配合核对机构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需经过哪些审核审批程序?
个人提出申请→乡镇(街道)15个工作日内采用入户调查(委托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区(县、市)民政局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
低保对象如何领取低保补助金?
采取社会化发放的形式,由区(县、市)财政通过金融机构于每月直接打卡发放到城乡低保家庭的个人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