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25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林雨晨 通讯员 阮迅)1月22日上午,海天社区工作人员接到一起110联动报警信息称,租住在海天城的张先生,因为房东提前要收回房子的问题与房产中介产生纠纷,多次协商未果,希望社区出面帮忙调解。

  海天社区调解员与社区网格员通过了解得知,张先生去年3月租住了某房产中介海天城的一套90方的房子,租房时签订了租期为一年的租房协议。今年1月因房东要出租房屋就提前收回出租房,房产中介要求张先生提前退回房子。张先生表示可以提前搬离,但要求按相关合同,房产中介必须赔付其2个月的违约金。但房产中介却说按公司相关规定,只承担一个月的违约金,因此该问题双方始终争执不下,拖而未决。

  社区为了及时、有效地化解双方矛盾,将双方当事人约至社区进行协调。社区调解员查看了双方的租房合同,上面明确标明因为房东问题要求租客退房,必须赔付2个月押金。

  但房产中介给出了自己的理由——5年前该房房东已经将房子包租给房产中介处理。当时和中介签订的合同就提到,遇到需要租客提前退房的情况需退赔2个月房租。那时候的租金也只要2000元左右,也就是说房东只要通过中介赔4000元给租客。但5年之后,一套90方的房子租金就在三四千元不等,中介只是赚取包租的差价,如果遇到提前要收房的情况,他们起码得自掏腰包多赔2000元。因此中介就找借口不干了。

  社区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告知双方,既然双方签有租房合同,就是为了保护双方各自的利益,双方也应遵照合同执行相关约定,不能以公司内部规定而违反合同内容,合法合同也受到法律保护。而后社区调解员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地劝导,希望双方能从友好协商角度出发妥善解决纠纷,最终房产中介愿意按照合同赔付张先生2个月的违约金,张先生也同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在2天内搬离出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