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方臻子)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房屋交易和租赁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依据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定了《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据介绍,《浙江省二手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使用。

  自2018年2月1日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开展经纪业务时应当提供本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阅读。

  这两个本示范文本的电子版内容,可从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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