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根据《关于推进萧山余杭与主城区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4]17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余杭区就业社保与主城区全面实现一体化。为确保平稳、有序并轨,余杭区就业社保信息系统于2017年10月1日起率先并入主城区,就业社保经办事项相应调整。
一起了解都是哪些事项有调整~
调整对象:余杭区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调整时间:从2017年10月1日起调整就业社保经办有关事项。
调整事项
01、社保业务结算周期
调整前: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社保业务结算周期。单位业务办理时间为每月1至25日,26日至月底社保结算不办理业务。
调整后: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社保业务结算周期。单位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月26日至当月18日;当月19日至25日社保结算,网上可受理备案。
02、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社保费银行扣款时间
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扣款时间为每月26日,个体工商户社保费扣款时间为结算月份的次月7日。
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社保费扣款时间均为结算月份的当月27日和月末倒数第二天。
03、各类养老退休业务受理时间
调整前:受理时间为每月1至25日。
调整后:每月1日至月末。
04、养老金等待遇发放时间
调整前:养老金(退休工资)、工伤保险定期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亲属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
调整后:养老金(退休工资)、工伤保险定期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工亡亲属待遇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
05、就业创业各项补贴申请受理程序
调整前:就业创业各项补贴的申领向户籍或经营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所提出申请。
调整后:就业创业各项补贴的申领向户籍或经营地所在的镇街社会事务管理办(科)提出申请。
06、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调整前: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到镇街社会事务管理办(科)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调整后:用人单位到户籍或经营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所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07、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申请受理
调整前: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向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所提出申请。
调整后:享受灵活就业补贴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室提出申请。
备注:就业社保相关待遇标准、管理要求等,在2017年12月31日前仍按现有规定执行。
就业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将停机切换
2017年9月27日18时至2017年10月2日6时期间,暂停本区就业、社会保险、社区平台、业务经办(含相应的网上办事业务及12333电话咨询服务)相关系统,共计108小时(其中10月1日至2日为法定节假日);2017年9月30日18时至2017年10月2日6时期间,暂停医疗费结算及医保“一卡通”结算系统,共计36小时。
具体说明如下:
1.停机切换期间,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窗口(含镇街、村社区经办点)暂停受理业务(包括查询、打印社会保险有关信息);
2.停机切换期间,余杭区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余杭人力社保微信服务号、社会保险自助服务暂停开放(包括查询、打印社会保险有关信息);
3.停机切换期间,相关银行各网点停止受理有关社会保险的业务。为避免缴费中断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请委托余杭区社保的签约银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务必在9月26日16时前在银行存入足够的金额,确保按时足额缴纳。
4.2017年9月30日18时至10月2日6时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含跨省、省、市一卡通单位)发生的医疗费,以现金形式结算,并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就医凭证、本人银行卡、相关登记表、医疗费原始发票、医疗费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复印件)等,在2018年3月底前到余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D区)按规定办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