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产市场火热,关于杭州个别楼盘涉嫌价外加价销售问题等情况的报道多见于报端。那么,富阳房地产市场情况如何?日前,我区向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富阳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自查表》,正式启动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自查自纠工作。

  重点自查自纠哪些不正当经营行为?

  区住建局房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

  主要包括7大类行为

  1、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

  已满足工程形象进度要求的商品住房项目,是否一次性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预售许可后10天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

  2、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3、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等性质的任何费用。

  4、合同更名和炒房卖号

  实际购房人与预订协议预订人、预(销)售合同购买人是否保持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是否存在炒卖房号和为他人违规转让期房提供便利或服务。

  5、捆绑销售和价外加价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在对外销售商品房时,是否存在以捆绑搭售车位(库)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违背买受人意愿,迫使买受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6、车位(库)超承诺价格销售

  7、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自查自纠”行动截止至8月18日,全区在售和即将销售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到位。”该负责人表示,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区住建局将联合物价、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等不正当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