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将启动“抢人才大战”。《东莞市住房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东莞将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并放宽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推行公租房货币化改革。到2020年,人才住房总量将达到11.5万套。

  《意见》提出,将构建分层次、分类型、多元化的人才安居模式,对特色人才、高层次人才和基础型人才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保障。人才安居实施以“租为主、租售补相结合”的原则。对特色人才安居方式以货币补贴为主;高层次人才安居方式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相结合,在高层次人才住房未形成有效供应阶段,高层次人才安居先行实施货币补贴,再逐步转换到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并举阶段;基础型人才安居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货币补贴与实物保障相结合。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级人才安居政策。

  同时,加大人才住房的供应。人才住房分为高层次人才住房和基础型人才住房。高层次人才住房是配租配售给特色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性住房,分为租赁型高层次人才住房和产权型高层次人才住房。基础型人才住房是配租给基础型人才的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周转使用。

  基础型人才住房

  面积不超60平方米

  规划到2020年,人才住房总量达到11.5万套。其中,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高层次人才住房不少于2.9万套,其中租赁型高层次人才住房不少于0.75万套,产权型高层次人才住房不少于2.15万套。其中高层次人才住房的基准户型建筑面积分为90平方米、120平方米、150平方米三种,各项目的实际建筑面积可在各类基准户型建筑面积基础上适当上下浮动。

  基础型人才住房则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增基础型人才住房不少于5.8万套,包括实物保障1.3万套,货币补贴4.5万套。基础型人才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将放宽

  逐步推行公租房货币化改革,放宽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意见》要求,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建立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保障方式。将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本市户籍家庭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补贴限额的计算方式参照廉租房、经适房条件家庭的计算方式执行。

  将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由市属住房租赁企业统一向主管部门代领租赁补贴,以租金优惠方式全额返还保障对象,尽可能扩大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受益面。

  同时,放宽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取消新就业职工关于工作及缴纳社保年限、工作地等条件限制,放宽外来务工人员关于工作及缴纳社保年限等条件限制。规划到2020年,保障性住房总量达到4万套。

  人才住房如何补贴?

  特色人才: 购房补贴最高达250万元

  特色人才分为特级人才、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

  符合条件的特级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5000元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50万元购房补贴;一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3000元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购房补贴;二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500元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购房补贴;三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购房补贴;四类人才可享受每月最高1500元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购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 最高可享150平方米住房

  国家级优秀人才原则上享受15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领取3000元/月左右的租赁补贴。省级优秀人才原则上享受12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领取2500元/月左右的租赁补贴。市级优秀人才原则上享受9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或领取1500元/月左右的租赁补贴。

  基础型人才: 补贴标准为6000元/年/人

  鼓励人才扎根东莞市就业创业,将通过人才入户方式入户本市未超过三年的人员(以下称为“新入户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发放范围。

  结合新入户人才的特性和东莞市的住房租金水平,初定补贴标准为每人6000元/年,对新入户人才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补贴限额上调300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