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标准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泊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除了住宅,该征求意见稿还要求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停车泊位比例不低于30%。

  该征求意见稿由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制订,目前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