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从下个月开始,广州市的居民,不论本地户籍还是外地户籍,都可以通过个人自愿缴存,享受购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3日晚上发布的《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年龄在16岁以上的未退休人员,如果身份属于灵活就业者;个体户雇主或雇员;或者合法居留就业的外国人等,未纳入原先规定缴存范围的居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享受购房公积金贷款。此前,需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后,职工才可以享受购房公积金贷款。
按照规定,广州本地户籍的个人缴存满一年、外地户籍的个人缴存满两年后,就可在广州买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额度不低于广州市月工资最低标准的10%。
此外,一些辞职后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的居民,也可以通过个人缴存,避免断缴而因此失去贷款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