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并于9月28日正式发布实施。新规明确了将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并增加了贷款业务委托办理等便民举措,以进一步提升深圳公积金贷款服务水平。

  人才住房明确纳入支持范围

  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着力解决人才住房困难,持续改善人才居住条件,解决人才对住房后顾之忧,新规在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同时,首次将人才住房也明确纳入公积金贷款的支持范围,从政策性金融方面对提高人才住房消费水平提供支持。

  子女公积金可为父母贷款购房或偿还贷款

  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公积金贷款 “代际扶持”制度,体现家庭代际成员间的互动扶持,新规在原来父母支持子女贷款或还贷的基础上,将子女支持父母也予以纳入,子女可以支持父母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或者为父母偿还公积金贷款。

  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共享给父母使用,以申请到较高的贷款额度;或直接冲抵父母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以减轻还贷压力,这样从贷中和贷后两个层面考虑了代际之间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联通,将公积金贷款作用发挥到最大。

  明确贷后变更业务范围

  该负责人介绍,为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能享受到更优质便捷的贷后服务,新规明确了贷后变更业务范围,从制度上保障职工权益。深圳公积金中心还为职工提供了便捷的办事渠道,目前职工可直接通过深圳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变更还款日、变更还款方式、提前还款、对冲还贷、贷款缩期等5类贷后变更业务,无需再到柜台提供任何材料办理,极大地降低了办事成本。

  违规操作,职工5年内不予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有部分职工违规通过临时提高缴存基数、突击补缴、挂靠缴存等方式来提高贷款额度,这种行为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带来不良影响,影响了合规缴存职工的权益。为强化对该类行为的监管,贷款新规增加了账户存疑审查机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住房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在5年内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另外,新规对职工的信用标准予以明确,对存在一定程度逾期或者不良记录的申请人,不予受理贷款。

  该负责人表示,自2012年9月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开展以来,只要能满足贷款条件的职工,均可提出贷款申请,公积金中心也一直实行“应贷尽贷”,并通过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渠道,帮助缴存职工在深圆梦安居。截止2017年上半年,我市已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14.4万笔,累计发放贷款资金达821.22亿元。此次贷款新规是在保持政策稳定性、便民性、安全性原则的前提下,对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进一步补充完善,以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新规自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