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有67名乡镇干部因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昨日,广东省纪委通报3起乡镇干部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涉及阳江、河源、惠州三地。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3起典型案例中的乡镇干部,有的以权谋私、贪污私分扶贫资金,有的对扶贫资金监管严重失职失责,他们被严肃查处,释放了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黑手”的强烈信号。乡镇党组织和乡镇干部是党的扶贫工作在农村基层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审核把关、监督检查等具体责任,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党中央扶贫决策部署等行为,坚决防止以权谋私、贪污私分扶贫资金等问题发生。

  该负责人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惩不贷;对农村基层发生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倒查机制,做到监督全覆盖、问责无例外。

  虚构项目私分扶贫金

  2013年至2015年,阳江市阳西县儒洞镇原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陈华基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材料的方式,虚构儒洞敬老院绿化工程项目,骗取扶贫济困资金17万元后私分;虚构公路排水沟及护坡工程项目,骗取“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9.67万元后私分。

  2017年4月,阳西县纪委给予陈华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参与私分的人员均被严肃查处。

  以其妻子名义申请补助

  2013年,河源市紫金县义容镇原副镇长曾杏村在分管“两不具备”整村搬迁补助申报工作过程中,明知其家属不符合申报“两不具备”搬迁补助条件,仍利用职权以其妻子陈秀兰名义申请上报,骗取扶贫资金3万元。

  此外,2011年至2013年,曾杏村不认真履行调查核实、验收等工作职责,导致该镇不符合条件的88户农户骗取了“两不具备”搬迁补助款,共计130.3万元。

  2017年5月,紫金县纪委给予曾杏村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把关不严致错发补贴

  2013年12月和2014年8月,惠州市博罗县观音阁镇农业办主任王积腾在审核观音阁镇彭村村3户住房改造户的申报材料过程中,明知工作人员没有逐户核实申报对象的真实情况,也没有核对村委会会议记录,仅以工作人员填写的《住房改造民主议定核查表》违规进行审核上报,导致这3户原本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共获得危房改造补贴10万元。

  2017年3月,博罗县纪委给予王积腾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