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本市市民为购买的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将可以在更多的二手房评估机构中挑选符合自己意愿的接受服务。日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二手房评估机构选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开放认可的评估机构范围,但若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被纳入到“黑名单”中,两年内不准其再次参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工作的申请。
当北京的楼市进入存量房时代,首套房置业人群中购买二手房的比例也越来越高。市民为购房的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因为涉及到要根据房屋的评估值确认、发放贷款,因此需要对购买的二手房进行估值。过去,评估工作只能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来进行,最新发布的《通知》中,为了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这一限定正慢慢被打破。
《通知》指出,只要评估机构在本市注册经营,有固定方便接待群众的场所,具备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工作经验,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业务能够覆盖本市域内,有充足的工作人员,能够满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评估质量、时效相关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承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业务。评估机构在首次开展业务前,应将机构基本情况报管理中心,并承诺符合开展业务的条件。管理中心初审后将把公司基本情况和相关承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未发现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可以承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工作。
市民如何知道哪些机构是具备相关资质的?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可承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工作的评估机构名单,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办理评估的,可自行选择名单内的评估机构。当然,评估机构的行为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一旦被发现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责令该机构退出,并纳入到“黑名单”,两年内不准其再次参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物评估工作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