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以房养老保险”)日前已在全国正式推广。在前期试点过程中,虽然推广成绩不很理想,但作为一种新型养老工具,引起了广泛关注。少数不法分子也开始趁虚而入,打着“以房养老”旗号炒概念,骗取老人房产,有的老人甚至为此背上了巨额的债务。
幸福人寿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赵水龙在人民网做客《金融人民说》时提示大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在投保这款产品时,我们既不会收取老年人的房本,也不会让老年人无家可归。这是‘以房养老保险’与那些骗局的最大区别。保险公司只是拥有房屋的抵押权,而非所有权。老人投保这款产品后,根据评估机构对其房产的价值的评定结果,按月领取相对应的养老金。按照合同约定,如果中途想赎回房子,老人或其继承人只需退换保险公司这些年支付的保险金、利息以及相关费用,便可解除合同,拿回房子。”赵水龙解释道。
在此,赵水龙提示,投保“以房养老保险”首先要认清开展业务的相关企业,多家保险公司已获批开展此项业务,在银保监会官网均可查询。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只有幸福人寿一家实质性开展业务,相关产品可在其官网找到。
此外,要警惕打着高收益幌子,用“以房养老”设局的理财产品。这些大多为骗局,以10%甚至更高的收益率诱惑老人交出房本,签署全权委托协议以获得房子所有权,导致老人“房财两空”。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董克用在访谈时提到,防止骗局接二连三的发生,加强老百姓金融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他表示,要在学校里、社区中、各个单位,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渠道,自上而下开展金融普及教育,更好的预防金融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