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交房,业主心急如焚。长江日报记者1日从东西湖区法院获悉,进入执行程序仅半个月,70户业主就拿到交房违约金共136万元。

  今年4月20日,东西湖区法院受理了一批业主诉武汉市某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本该今年元月就交房的楼盘,因各种原因迟迟未交房。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

  但直到今年7月后,业主们才陆陆续续收到交房通知书。8月7日,70名业主申请执行,要求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利息等共136万余元。

  受理这批执行案件后,东西湖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受案次日,执行局立即通知被执行人开发商到庭说明情况,并下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双管齐下,线上通过网络总对总查控,线下到各银行、不动产中心、车管所等部门进行财产查询。

  执行员查询发现,该开发商涉及多个官司,其在银行的账户已被其他法院冻结,没有可用资金。执行员又走访业主,通过其中业主的贷款银行,查到了该开发商的又一银行账户,内有可用余额,随即,执行局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额136万余元的冻结、扣划。

  8月21日,全部案款到法院账户。后续两天,东西湖区法院陆续将案款发放给所有申请执行人。

  1日,业主胡先生(化名)等人为感谢东西湖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辛苦付出,特送来锦旗以表谢意。(记者梁爽 通讯员钟凌菲 李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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