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嘉兴住房公积金网上发布了嘉兴《关于开展企业(单位)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今年,嘉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调?一起来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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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怎么调?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平均工资变化,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化。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2%。

  具体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单位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个人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调多少?

  嘉兴

  职工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20733元);职工月缴存基数最低原则上不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4147元),其中确有困难的单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决议,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可按市政府公布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