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力争到2018年,余杭要实现“四个翻一番”,即全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获悉,“四个翻一番”目标中,随着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358元,已提前一年实现翻番,超额完成了1394元,且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738元,距离实现翻番目标仅差874元,预计2018年将顺利实现翻番目标。

  共享发展红利 让群众拥有更满意的收入

  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关键要落实在收入分配上。

  统计调查数据显示,2017年,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738元,同比增长8.5%,增速较上年同期回升0.5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58元,增长8.7%,增速较上年同期回升0.3个百分点。两项数据绝对额分别是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的1.13倍和1.38倍。

  余杭调查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增速也是自2011年以来首次实现加速,止住了2011年以来的增速放缓势头。

  不仅如此,数据还显示,我区城乡统筹发展正一步步趋向高质量。农村居民收入增幅也连续11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继续缩小,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68:1,低于全市的1.85:1,在全市四区三县市中最低。

  收入结构持续改善 增收渠道多元化

  工资是城乡居民增收的“稳定器”。

  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全年城乡居民在各类经济单位劳动得到的人均工资性收入分别为38799元、22807元,分别增长8.1%、7.9%。

  虽然工资性收入仍是我区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居民收入呈现多元化特点,新的创业性经营收入、金融理财、惠民补贴不断出现,使收入结构更加合理。

  在家庭经营净收入方面,全年我区城乡居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分别为7714元、5716元,增长11.6%、6.6%,分别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5和1.1个百分点;而财产性净收入上,全年我区城乡居民人均财产性净收入分别为4705元、2428元,分别增长6.0%、16.4%,且农村增幅明显高于城镇,财产净收入成为农民新的收入增长点。

  与此同时,得益于余杭不断壮大的经济实力,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财政用于改善民生的保障力度,去年更是投入约10亿元推出“10+X”惠民新政,推进收入分配平衡。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转移性净收入分别为6520元、3362元,增长9.1%、12.7%,成为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点。

  恩格尔系数下降 余杭人生活质量更高了

  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334元,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780元,增长4.6%。

  越来越多的余杭人选择将钱花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消费支出上,团队旅游、子女教育、休闲娱乐已经成为新的消费热点。2017年,我区城乡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分别支出5297元、2197元,增长12.9%、19.2%。

  另据余杭调查队测算,2017年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7.1%和24.9%,比上年同期下降1.5和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