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提醒,《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优化流程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元旦节日原因,1月2日起正式受理业务)。这意味着,元旦后,首次公积金业务到服务网点办理后,后续提取即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 APP 等多种线上渠道办理。

  换句话说,市民只要第一次到服务网点进行相关信息录入以后,后续的提取就可以在线上完成,不用再跑服务网点啦。不过,市公积金中心表示,由于业务信息采集只能一笔一笔地录入,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首次办理预计办件时间将会有所延长,请首次办理业务的市民在办理期间耐心等待。

  由于此次调整恰逢年初业务高峰期,市公积金中心提醒,为确保每个办理申请能按时高质量完成,昆明市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将根据现场办理申请的情况适时实行限号办件,并根据办件受理的最大量放号。而由于新的优化提取管理工作之后,有可能出现集中办理的情况,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市民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

  此外,公开提醒中市公积金中心还表示,缴存于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五华区青年路382号)的职工,首次提取及后续服务网点提取,均须至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