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中国银监会22日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明确机构开展银信类业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所谓银信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将表内外资金或资产(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投资或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由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近年来,中国银信类业务增长较快,其中银信通道业务占比较高,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在此次《通知》中,官方首次明确将银行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同时纳入银信类业务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将银信通道业务明确为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对于商业银行开展银信类业务存在的风险,《通知》要求在该类业务中,银行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穿透原则落实在监管要求中;应还原业务实质,不得利用信托通道规避监管要求或实现资产虚假出表。同时,新规还要求商业银行对信托公司实施名单制管理,综合考虑信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专业投资能力。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通知》对信托公司从事银信类业务也提出了新要求。例如,信托公司在该类业务中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市、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等。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规出台将有利于规范银信类业务,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减少银信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回归信托本源。银监会未来还将进一步研究明确提高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监管要求的措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