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许善达认为,房地产税在调整分配收入方面只能起到一个很小的作用,不要寄予过高期望。

  在昨日举行的第三届复旦首席经济学家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呼吁大幅降低企业负担,并回应房地产税对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土地、房价、就业、人工智能……今年的论坛聚焦中国经济再5年发展的动力、挑战与机遇,陈锡文、许善达、李扬、何亚非等嘉宾作主旨演讲。

  过去两届,吴敬琏、张五常、林毅夫等经济学家都曾应邀前来演讲。谈及举办论坛的初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表示,北京有不少以中国经济为主题的论坛,但上海却较少,复旦有责任来办,希望办成一张名片。

  房地产税法被纳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而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的“预备及研究论证项目”。

  昨天的演讲后,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被问及对房地产税的看法时认为,现在的方案和我国现有的房产政策存在悖论。

  房地产税是财产税还是使用税?许善达分析,如果房地产税算是财产税,按照我国税法原则,土地属于国有,对国有土地是不能向个人征收财产税的,但如果算作使用税,那又和已经缴纳过的70年土地使用费重复征收了。

  如果开征房地产税,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吗?许善达认为,房地产税在调整分配收入方面只能起到一个很小的作用,不要寄予过高期望。他指出,我国调整居民收入的税收有很多种,比如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谈及下一步税改,许善达认为首先要考虑增值税规范化,另外,个人所得税也需要修改。

  许善达指出,国家鼓励要增加经济的科技含量,企业要大力加强研发,但目前的社保、个税、房价给企业增加了很多负担,对吸引人才、发展高科技企业非常不利,下一步改革要大幅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并希望北京、广东将推行的共有产权房变成一个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