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晚至23日凌晨,先后有重庆、南昌、南宁、西安、长沙5地出台新的楼市调控政策,其中重庆、南昌、南宁、长沙4城限售。重庆、南昌新购商品房限售两年;南宁限售升级,法人单位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两年;长沙限售三年,并收紧限购政策;西安要求,商品房调整价格前要向物价局申报。

  重庆:新购房两年内不得交易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22日的通知称,凡在重庆主城区范围内(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重庆表示,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本通知自9月23日起实施。

  南昌:新交易住宅两年后方可转让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22日通知指出,南昌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政策。市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对“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用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含商住)项目,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简称“三限房”)等政策。

  “三限房”应优先满足南昌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在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取得“三限房”时间累计满5年后方可转让。

  同时,南昌实行住宅限售政策。除上述“三限房”及在此之前有限售规定的住宅外,自今年9月23日起,在全市(含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南宁:法人单位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两年

  南宁住管局22日称,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今年5月26日,南宁就曾出台限售政策,购房人在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下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上述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长沙:商品房限售三年 限购收紧

  长沙市住建委23日凌晨发布通知称,在本市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下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本通知实施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且在本市无房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长沙市户籍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在本市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本市行政区域(暂不含浏阳市、宁乡市)范围。

  西安:商品住房调价前要申报

  西安物价局22日发布通知称,商品住房项目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在调整价格前,须向西安市物价局进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

  商品住房价格申报适用范围为城六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含已领取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均列入商品住房价格申报范围。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价格管理仍按现行政策执行,不列入申报范围。

  同时,商品住房价格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对符合价格申报要求的商品住房“一套一标”销售价格在西安市物价局官网上进行公示。

  今年8月初,就曾媒体表示,自今年3月北京开启“限售”之风后,全国先后有近40个城市加入限售行列,最长限售期长达10年。

  重庆、南昌、长沙等二线城市加入限售后,是否还会有更多地方加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