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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2017-2018年秋冬季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从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也就是采暖季期间,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全部区域;通州区、大兴区、房山区、门头沟区、延庆区、昌平区、怀柔区、密云区、平谷区、顺义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及建成区要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属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初审,并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统筹后报北京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采暖季期间,对拒不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除工程的项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记分,纳入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停其新开工项目审批,暂停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北京建筑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发现经市政府批准可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不达标,取消其土方工程作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