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获悉,全市挂账的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散租住人普通地下室共2193处,到本月底就将清理完毕。这些曾经被打成隔断间用于群租的“脏乱差”空间,在清退完毕之后都将进行改造利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地下空间如何利用由居民决定,力争最大程度满足社区居民的使用要求。
走进海淀区田村路街道永定路25号院,4000多平方米的两层普通地下室已成为深受周边居民欢迎的游泳健身场所。地下一层大厅宽敞整洁,跑步机、椭圆机、仰卧板等各种锻炼器械一字排开,还配有服务台及休息卡座。地下二层则设有乒乓球台、棋牌室、舞蹈活动室和游泳池。“预计10月份正式对外营业,健身房居民办卡比外面优惠50%,地下二层除了游泳池都免费对居民开放。”地下室产权房相关负责人表示。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这里曾经由第三方散租住人,340多间房屋租给了六七百人居住,脏乱的环境和安全隐患给周边居民带来诸多不便。去年开始,田村路街道组织社区牵头对周边居民进行入户民意调查,结合居民需求反馈和普通地下室实际情况,改造此处普通地下室用于居民健身和社区活动,同时街道投资配建部分设施免费服务周边居民。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去人防工程,全市共有普通地下室2.65万处,共计4800多万平方米,其中有2193处都散租住人、存在安全隐患,预计到本月底就可清理完毕。清理之后,全市空置的普通地下室将达到6500多处。“这些地下室都是随楼房建设的配套设施,在实际使用中被改变用途,但依然是合法建筑。”上述负责人表示,各区、街道、社区合理利用地下室要遵循三个原则,首先要符合“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整体要求,不能再出现脏乱差和人员聚集的现象;其次要符合发改委公布的禁限目录;第三是要保证卫生、消防等安全使用,不能随意拆改结构。
在地下室用途上,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最大程度满足居民的使用要求,与原规划用途不符的,征求居民意见后可以进行改造,同时由各区住建或者房管部门进行监管。“例如原来是自行车库,现在想改为机动车库,或者居民缺少文体活动场所、超市、菜市场等基础设置都可以利用地下室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