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争到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通知指出,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根据通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住房应满足以下基本质量要求: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通知指出,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这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底线要求。北方地区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积极推动建筑节能改造和清洁供暖。要根据村庄规划实施风貌管控,开展院落整治,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