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中心区新建住宅将全部实行全装修,中心区以外地区不强制,鼓励实行新建住宅全装修,使新建住宅全装修实行区域范围逐步扩大,全装修面积逐年上升。
新建住宅全装修是指住宅装修与土建安装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厨房与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并通过质量验收。
对此,省住建厅在设计、施工和管理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要求。
建设全装修住宅,开发企业必须建造装修样板间,以展示交房标准。样板房要按照1:1的比例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全装修住宅交房时装修质量不能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购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
在设计方面,应细化设计方案,贴近业主的实际需求。
对于装修材料和用品,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满足有关环保、节能等质量标准,下一步,将逐步建立和健全装修材料和用品的标准化体系和征选体系。
全装修住房在交房时,必须向购房者提供《装修质量保证书》,装修明细表、主要材料及用品的生产厂家等情况。
项目单位对全装修住宅装修质量要执行建设部关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