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网获悉,近期,岛城修订出台了《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和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及配套标准》。新标准中明确要求配备燃气灶和排油烟机,在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及楼梯进行无障碍设计。

  新标准中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及配套,所用的材料和设备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提高工程质量;严禁使用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同时,新标准明确,在建筑入口、入口平台、候梯厅、公共走道及楼梯进行无障碍设计,确保有需求的人群能够安全、方便使用各种设施;客厅、卧室地面铺装强化复合木地板或防滑地砖;原标准中厨房预留排油烟机安装位置,新标准中明确要求配备燃气灶和排油烟机;室内所有光源均应采用高效节能灯具,不得采用白炽灯,卫生间应采用防水型灯具;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房源可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

  据悉,新标准为岛城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装修及配套基本标准,实际施工的装修及配套标准不得低于该标准;租赁型人才公寓可针对不同层次人才的居住需求,适当提高装修及配套标准。对由其他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及租赁型人才公寓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目前开工在建但尚未交付的按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