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为进一步健全本市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不断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今年以来,本市持续加大企业自持商品住房作为租赁房的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推出19个企业自持租赁房项目。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9个项目分别位于海淀、丰台等六个区,在土地招拍挂阶段通过“控房价、限地价、竞自持、比方案”方式出让,19个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233.6万平方米,其中自持商品房面积127.5万平方米。
在大力推进企业自持租赁房建设的同时,本市也加强了对此类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首先,该类房屋定位明确,只租不售。企业自持商品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
租金方面将“以市场为主,协商价格”。也就是说,企业自持商品房租赁活动实行市场化机制,不限定承租主体,租金价格由租赁双方按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
等房屋建成后,租房人从哪里寻找房源呢?据了解,企业自持商品房出租将纳入本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管理,租赁合同应进行网上签约,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值得关注的是,要求房屋统一标准,企业出租自持商品房前,应对房屋进行全装修。装修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对基本居住条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