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二起,2017年度温州市本级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在保对象年审申报将启动,涉及在保对象1383人。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昨表示,今年该类补贴年审全面实现网上申请和办理,让申报对象一次都不用跑。

  此次年审申报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3日,申报对象为2014年、2015年、2016年度温州市本级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在保对象。根据“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前期积极开发测试申报系统。依托新的网络系统,纸质材料报送环节今年首次取消,全面实现上网。

  同时,该中心对年审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年审单位只需登录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享受资格申请系统(网址:http://122.228.31.166/),点击申请年审;再根据提示核对信息,上传单位在职证明;若在保对象在职、婚姻情况发生变化的,修改相关信息并提交,同时上传离职证明或婚姻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保障中心直接在网上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让在保对象实现足不出户轻松办理,省心又省力,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今年以来,市住房保障中心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自3月起,该中心住房公积金补贴提取的全部13种类型、缴存的全部7种类型、开具住房证明的2种类型业务全面实行现场即办服务,而且住房一次性补贴和工龄补贴业务引入“快递送达”服务,由此中心的住房补贴业务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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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人才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对象要求包括,在市区工作,与用人单位尚有不少于1年的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个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及同一户口父母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市区无住房,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之一,即(1)符合人才租赁住房条件但未配租的高层次人才;(2)新就业全日制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毕业次月起算工作未满5年。

  人才住房租赁补贴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补贴租金”的方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各类人才自行向市场租赁住房,政府采用租赁补贴的形式予以过渡。租赁补贴标准暂定为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每月450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月900元,补贴标准可视情调整,租赁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