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伪造房屋契税发票等手段获取被害人信任,并先后以房屋契税、物业费、建筑维修金等名义诈骗数万元。日前,朝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赵某依法批准逮捕。

  案情回放

  安女士长期通过某房屋中介将一套房屋出租,而帮助其办理房屋租赁的中介业务员即为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

  2016年9月,安女士向小区物业咨询如何代办房产证,赵某得知后主动提出为她代办,安女士便委托赵某代办房产证。

  之后赵某分别以缴纳房屋契税、图表制作费、建筑维修金、房本变更地址费、代缴物业费等名义向安女士索要钱款,又伪造房屋契税发票,获取被害人信任。直到2017年5月,安女士才发现赵某向其提供的票据是假的,且并没有缴纳物业费。后赵某在电话中承认,索要款项均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和日常开销。

  经查,安女士被赵某骗取款项总计91674.25元。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被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

  以案释法

  刑法第266条对诈骗罪是这样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赵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且诈骗数额属于“数额巨大”。

  想办理房产证的居民,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办理流程、应缴税费等信息。房屋中介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在为客户办理各项业务时应提醒客户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客户尽量不要与业务员个人达成口头合作意向。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