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一个月前广州日报二手楼市以及广州参考“楼市通”频道曾经刊登过有关“二手房客户知情书”的报道吗?广州市住建委和广州市金融工作局5月中旬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办理存量房交易业务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1007号),内文提出中介公司应该给客户签署“客户知情书”,记者也曾经采访广州市大中型中介公司,广州链家、合富置业已率先出台临时的政策知情书,但其他中介依然翘首以盼等待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出台正式的官方模板。7月18日,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官网贴出告示,告知广州市启用《存量房交易事项确认书》。

  确认书包含有关调控内容和交易房屋状况等

  记者对比市地产中介协会以及广州链家、合富置业出台的政策告知书,官方模板类似于一个确认知晓的告知书,内文提到广州市最新的限购政策等内容,但如果中介公司不出示相关调控文件的具体内容,客户不会了解个中详情。相比之下,广州链家以两页A4纸把限购、限售、限贷的不同情形打印出来,客户看后会更加清晰。

  从房地产中介协会交易事项确认书官方模板内容看,在说明限购政策之外,还对买卖双方交易房屋做出初步确认,如业主方需说明该房屋是否独有或共有;房屋不存在查封状况等,买家也必须确认本人已现场查验房屋并了解房屋产权的情况。然而,根据以前的房产情况说明书,出具方是房产中介,类似于5月中旬住建委、金融工作局官方文件中提出的“尽职调查”,而本次官方模板的交易事项确认书,做出确认的是卖方和买方。

  由此可见,该官方模板所约定的内容应是买卖双方已达成成交意向之后、即将签订网签合同之前会进行签署。地产人士提醒买卖方,确认书环节并非“走过场”,他们应仔细阅读,有不明白的地方应详细询问,尤其是对于确认书中提到的调控文件,中介方有责任向买卖双方出示有关政策内容。

  客户有权要求复印

  《存量房交易事项确认书》

  对于本次推行的存量房交易事项确认书,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要求会员单位遵守以下五点:

  一、《确认书》分为买方和卖方两部分,需双面打印;中介机构应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前,与买卖双方就《确认书》中的各项内容逐一确认,买卖双方和负责本次交易的经纪人需现场签字确认;二、《确认书》第1点中所列房地产调控政策文件,中介机构应提前打印,放在门店供买卖双方现场查阅;三、如买卖双方《确认书》以外的需中介机构协助确认或调查的事项时,中介机构应积极协助调查后并于《确认书》中记载;四、买卖双方提出复印《确认书》,中介机构不得拒绝;五、《确认书》由中介机构须随交易相关资料统一保管。